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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书,实行专班推进、挂图作战。各相关市县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秸秆还田和离田作业措施落实到农户和地块。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在保证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率的基础上,可灵活选择各项利用途径。36个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市、区)(详见附件2)要制定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绩效评价要落实。在秸秆利用周期内实行周调度、半月通报、定期约谈制度,各县(市、区)要安排专人,按时上报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二)明确职责分工。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固化压块以及秸秆机械化还田指导工作。省发改委负责生物质发电项目核准和建设推进工作。省财政厅根据建设任务的资金需求量,做好资金筹措和拨付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抓好秸秆禁烧工作,与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督促地方政府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省科技厅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省工信厅负责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项目推进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依法给予支持,将秸秆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等环保项目纳入各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积极做好项目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省税务局负责落实好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等政策支持。电力部门负责落实对秸秆捡拾、切割、粉碎、打捆、压块等初加工用电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等政策。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等金融部门要引导全省银行机构积极给予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贷款政策支持。
(三)完善扶持政策。继续实施“先行预拨、据实结算”制度,省级财政根据各地秸秆综合利用任务量申报情况以砍块形式先行预拨部分补助资金,各地可根据秸秆实际利用情况调剂使用,到本年度秸秆利用周期结束后省级财政将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再据实结算。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县两级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有效保障秸秆综合利用资金。
(四)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积极发挥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组作用,以县乡两级农技推广部门为平台,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简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育秸秆综合利用的服务主体,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小农户的作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适时举办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现场会、展示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六)严格工作考核。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省级制定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开展重点考核和总体评价,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秸秆综合利用率、还田率未完成既定任务目标和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要扣拨补助资金。秸秆资源台账系统中利用率和还田率比既定目标每低1个百分点,以县(市、区)为单位扣缴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资金100万元。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定每出现1个秸秆焚烧火点,以县(市、区)为单位扣缴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资金100万元;每出现1个秸秆残余物焚烧火点,以县(市、区)为单位扣缴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资金50万元。性质严重的,要进行约谈和严肃问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2020年各地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
2.2020年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市、区)名单
附件1
2020年各地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
1.“两市两县”目标任务。2020年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要实现95%以上,秸秆还田利用率要达到65%以上。
2.北大荒农垦集团目标任务。2020年北大荒农垦集团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5%以上,秸秆还田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北大荒农垦集团秸秆综合利用有关工作及相关扶持政策自行拟定,不纳入省级扶持政策范围。
3.其它地区目标任务。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秸秆还田利用率要达到60%以上。其中,36个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或比上年增加5个百分点以上。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省监狱管理局、中国融通公司等中直、省直单位农场实行属地化管理,与地方同等任务、同等责任,地方要与其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书。
对已建成投产且运行稳定的生物质电厂、热电联产项目、固化成型燃料站、原料化企业数量多,离田利用需求大的地区,由市级统筹,在保证完成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和还田利用目标的基础上,经市级批准,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所属县(市、区)秸秆还田率目标,并报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